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1.基本建设工作
(1)编制基本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基本建设管理、修缮购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3)基本建设项目和修缮购置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4)编制、上报京区所属土地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计划下达执行情况报表;
(5)编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信息统计、进口产品申报和新增资产配置,承担研究所统一集中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招标工作。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后勤管理工作
(1)负责维护保养各类消防、安防设施设备,与街道、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检查、培训、演练等;
(2)承担消防中控室值班、所区及研究生公寓、家属区巡查,门卫值守,危化品监管,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3)负责试剂耗材采购平台管理和易制爆试剂库及实验废弃物管理;
(4)负责全所水电暖计量及费用核算收取,办公区、家属区日常维修,网络通讯系统维护保养,办公区室内保洁服务,职工医疗服务工作等;
(5)负责科研办公用房核算与调配管理,研究生/单身职工/留学生公寓管理,职工住房档案管理,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各类房屋修缮工作等。
(6)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