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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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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报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自律、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综合管理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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