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试用期满中层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9月25日任命的14名处级干部(南机化〔2017〕75号)。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12日至16日集中进行。
三、考核内容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新提任干部任职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认真撰写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学习情况、新岗位适应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避免长篇大论,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于2018年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iachua@126.com)。
2、民主测验
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验。民主测验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2日(10:40-11:00);地点,报告厅。民主测验环节由副高(含)以上、副处(含)以上人员参加。述职采用书面述职,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方面测评。
3、个别谈话
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深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表现情况。考核组设两个小组,管理服务部门考核组(组长、肖体琼,副组长、殷娟,成员、江帆);业务部门考核组(组长、曹光乔,副组长、夏春华,成员、沈孚)。涉及到相关人员,采用回避制度。
4、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经党委会议研究,胜任工作的正式任用;不胜任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考核有关工作。
2、考核组成员要遵循干部工作原则、程序和要求,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考核工作接受全所职工的监督,所纪委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被考核干部的反映情况。
纪委:84346207 xiaotiqiong@163.com
中共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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