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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余欣荣调研种业权益改革工作

来源:中国水稻研究所作者:所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2-23

2月4日,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余欣荣在中国农科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等陪同下,来我所调研种业权益改革工作,并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延秋局长介绍了种业权益改革试点有关情况,以及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权益改革决策部署的初步工作安排;程式华所长汇报了我所水稻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试点实施进展,包括成果权益分配的历史沿革,成果权益比例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成效,试点探索工作中的几点体会等方面情况;浙江、江苏、湖南、安徽、陕西5省农业主管部门及省农科院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当地开展种业权益改革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后,余欣荣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种业科研单位要把握国家创新发展的历史机遇,在种业权益改革中勇当先锋官和领头羊,谋划改革举措,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科企对接,为打造种业强国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贡献。

余欣荣表示,2014年以来,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了种业权益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了宝贵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案例,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需要各省和各改革单位提高认识,勇于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实践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科学严谨地加以推进,把这项改革任务完成好,把科学家期盼的好事办好。

余欣荣强调,深入推进种业权益改革,根本在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注重用产权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要针对科研人员持股兼职等问题,探索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要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要按照“基础研究不能改弱,单位实力不能改小,科研人员收入不能改少”的基本要求,促进改革单位整体提升;在激励创新转化的同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健全制度规范,严防职务腐败。

陈萌山书记表示,中国农科院按照农业部党组要求,从2014年开始有三个所参与了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科研成果权益分享的机制。通过试点工作,激发了研究所和科研人员的活力;探索了多种激励方式,促进了种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创新了科研人员管理机制,突破了持股兼薪的难题,这既做到了鼓励智力劳动获得相应的汇报,又通过制度来防止腐败的产生;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成果和案例成果,成效显著。下一步,中国农科院将在全院推开种业权益改革工作,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交上满意的答卷,并将出台鼓励科研人员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和所办企业领导人员任用的管理办法,把种业科技成果权益改革的成功经验在全院推广。

浙江省副省长黄旭明专程看望了本次座谈会的与会代表,并对种业权益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农科院副院长王汉中,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雷刘功,科教司副巡视员杨礼胜,院成果转化局局长袁龙江、副局长王登山以及浙江、江苏、湖南、安徽和陕西等5省农业主管部门及省农科院等单位负责人,我所领导程式华、方军、方向、胡培松及职能部门、科研中心负责人、相关专家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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